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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志小振:想改变世界 先改变自己(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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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-25 14:20:3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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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振手持正义女神像和彩虹旗
  核心提示
  2015年1月25日下午,作为中国首例同性恋起诉“扭转治疗”心理机构及百度推广案的原告,小振(化名)胜诉了。
  2013年8月,迫于家庭压力,小振通过百度搜索寻找到了承诺能够“矫正治疗同性恋”的重庆心语飘香心理咨询中心(以下简称心语中心)。2014年2月,小振来到重庆接受“治疗”,发现实际“治疗”过程中应用的电击和催眠让其无法接受,于是在结束治疗后,小振将心语中心和百度一并告上了法庭,要求赔礼道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。
  小振(化名)
  北京某公司职员
  因首例同性恋矫正案胜诉成为舆论焦点
  一直隐藏自己是同性恋者
  2000年,在新婚姻法征求社会意见时,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银河曾提议同性婚姻合法化。这在当时遭遇了大多数人的反对,而她所关注的群体——同性恋者,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公开支持。这背后隐藏的事实是,同性恋者历来遭遇社会有色眼镜看待,暴露身份对他们而言,意味着生活的巨大改变。小振的一句“迫于家庭压力”,说起来轻描淡写,但却印证了许多同性恋者痛苦挣扎的现实。
  新法制报: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性取向有异于其他男性的?
  小振:大概是12岁时,发现自己很想靠近班上某位男同学。那时也没有想过自己可能是同性恋者,根本不懂,只是单纯地想和他在一起。
  新法制报:这种身份认同给你带来了哪些困扰和不便?
  小振:到了中学阶段,情况愈演愈烈,很喜欢和班上的几位男孩子在一起。那段时间我很困惑,很痛苦,感觉自己不太正常。我不敢告诉别人,害怕别人取笑。
  新法制报:一般怎么应对?
  小振:很无奈,没法忍受。因为害怕,所以不敢接触男朋友,每天下课其他孩子出去玩,我都只能待在课桌前。那时特别希望能有一个心理老师开导我,让我能够把这些想法都说出来,所以我当时立志以后要当心理老师。
  新法制报:什么时候开始接触其他同性恋者的?
  小振:直到2002年上大学时,我才听说了同性恋。刚开始我很开心,因为终于可以到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,有新的开始了。但后来发现,其实大学环境也不能接受同性恋,在整个大学期间,我一直隐藏自己是同性恋这件事。
  那个时候我会特意去图书馆,借阅心理类的书看,想着能不能对自己有些帮助;当看到同性恋都被归类为心理变态时,我更害怕了。
  新法制报:有没有试着和男性正常恋爱?
  小振:读大学时,我也尝试过喜欢几个男同学,但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异性恋者。不过有一次,我曾尝试告诉暗恋的人这件事,他没有诧异,反而还安慰我,让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……但也仅此而已。
  就业后我去应聘一个同性恋公益组织的志愿者,后来他们给我做培训,让我认识到同性恋其实是正常的。交流过后,我开始慢慢认同自己,不再觉得同性恋不好,心理压力小了很多。
  新法制报:你自己认为这是一种疾病吗?
  小振:以前认为是,现在可以很肯定地说,不是。
  “同性恋是不能被治疗的”
  去年2月,小振从广州飞往重庆治疗。但治疗过程让他无法忍受,于是在第一次治疗完他就离开了。不久后,他对治疗机构提起诉讼。这背后,是一次次艰难的抉择。
  新法制报:你去接受治疗是“迫于家庭压力”,这压力指什么?
  小振:家里人不知道我是同性恋,所以就一直催婚。2013年我直接告诉他们,他们沉默不再说话。但后来亲戚也催婚,父母不知怎么回答,就开始上网找治疗同性恋的信息,就找到了心语中心。
  新法制报:这一次为什么妥协了?
  小振:看到父母为我承受那么大的压力,感觉自己很不孝顺,所以就妥协了。但我那时已经认定,同性恋不可治疗,也无须治疗。
  新法制报:治疗前,你和心语中心交流过治疗细节吗?
  小振:心语中心把效果说得很神奇,称能用各种办法治好同性恋。后来我就飞去重庆详细询问,他们提到了会用电击治疗,我很害怕,就把整个过程录音了下来。
  新法制报:无法忍受的是治疗方式,还是别的?
  小振:电击的治疗方式确实无法忍受,另外在我已经认同自己的情况下,他们还一直给我灌输同性恋的各种危害,这也让我非常感到不适。
  新法制报:同性恋者迫于各种压力去接受治疗的,多吗?
  小振:回来后发现,同性恋公益机构调查证明很多人都被父母送去治疗,遭受了这些痛苦。而这样的心理咨询机构在全国有不少,危害太大了,所以才觉得应该要去制止。
  新法制报:怎么想到要去起诉的?
  小振:我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,去工商局和卫生局进行投诉都称不归他们管。为了证明这种治疗是假的,对人伤害很大,2014年3月,在和朋友商量后,就去起诉了。我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公众,同性恋是不能被治疗的,要抵制这类医疗机构。
  胜诉说明同性恋非心理疾病
  在9个月的案件审理中,原被告双方对于同性恋是否属于疾病、矫正治疗同性恋是否属于虚假宣传展开了激辩,小振还认为作为广告发布者,百度发布和推广虚假广告也应承担法律责任。最终,除对百度的诉讼请求未获认定外,小振基本以胜诉告终。
  新法制报:起诉对方虚假宣传是你的观点还是律师的观点?
  小振:我认为同性恋不是病,但这是医学问题,并不属于法律范畴。律师认为心语中心提供治疗属于非法医疗行为,百度公司宣传是提供虚假信息,所以应从虚假宣传入手。
  新法制报:起诉的诉求是什么?
  小振:要求心语中心和百度赔礼道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.5万元。
  新法制报:对于虚假宣传指控,心语中心怎么回复的?
  小振:他们对此未做任何回复,而是直接否认对我进行过催眠和电击治疗,我拿出了录音证据后,他们依然如此。后来律师申请法庭调取咨询师的心理咨询资格证明后发现,他连咨询师都不够格。
  新法制报:虽然中国早已将同性恋从精神病目录中删除,但法律实践中对于同性恋是否属精神疾病仍属空白,此次起诉又尚属首例,你们当时担心判决结果吗?
  小振:2001年的第三版《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》已将“同性恋”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,但是仍保留了自我不和谐型的同性恋和双性恋作为精神疾病,给同性恋治疗的合法性留了一个小尾巴;我们拿不准法庭会如何看待这件案子,所以很担心判决结果。
  新法制报:目前的判决,你认为意义在哪里?
  小振:法院判决结果显示,被告心语中心关于“专业治疗同性恋”的宣传内容属于虚假宣传,责令其在网站首页进行公开道歉,并赔偿我经济损失3500元。此外,判决书中明确指出“同性恋并非精神疾病”。
  这是中国首例胜诉,说明同性恋并非心理疾病,会对今后的同类判决有积极指导作用。另外,法院将会出具一份司法建议到心语中心的主管部门,要求其查处心语中心的违规行为。依此,以后再遇到这样的问题,其他同性恋者就可以直接找到主管部门投诉了。此外,因为是司法判决,它还有很好的公众教育意义,尤其是可以告诫家长,不要再带孩子去进行同性恋治疗了,那是违法的。
  如果真的去了解 你会理解我们的
  中国同性恋经历了非刑事化、非病理化,直至日渐人性化的历程。小振的案件让社会又重新审视了同性恋者这个失语的群体;但这次胜诉,也让小振自己暴露在了公众面前。
  新法制报:这起官司把你暴露在公众面前,你有过担心或顾虑吗?
  小振:有的,我并不想成为公众人物。但如果不改变现状,对同性恋者的伤害就会不断扩大。所以我一定要站出来,如果想改变世界,那么首先要改变自己。
  新法制报:整起官司过程中,你承受的压力大吗?
  小振:很大,担心如果输了,社会就会更加认定同性恋是种疾病。
  新法制报:目前网友对于同性恋者仍有反对之声,你有什么想对他们说的?
  小振:为什么一定要反对和你不一样的人?我们同性恋者,只是想努力做一个普通人而已。我希望他们能够对同性恋者多一些了解,再来下判断。并且我相信,如果你真的去了解了,会理解我们的。
  新法制报:你觉得外界对同性恋的看法有什么不一样吗?
  小振:以前很反对,但现在,年轻人对同性恋看待越来越宽容了。希望社会对每一个少数群体,不仅是同性恋群体,都能持着宽容的态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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